04042020

中共重庆宏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一区一岗两队”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宏帆集团       浏览量:1354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建经营“九大融合”,进一步做深做细公司“一区一岗两队”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根据《重庆农投集团“一区一岗两队”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党建经营“九大融合”,建设政治坚强、工作过硬、作风优良、示范突出的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和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让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一个战斗堡垒,切实将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公司稳定发展的强大动能。

第二条 管理职责

公司党委办公室是“一区一岗两队”建设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一区一岗两队”建设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完善;

2.负责“一区一岗两队”建设的评价考核;

3.指导和协调开展各支部“一区一岗两队”建设活动;

各支部是“一区一岗两队”建设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实施“一区一岗两队”工作机制及考评体系;

2.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一区一岗两队”创建工作;

3.强化本单位“一区一岗两队”建设管理,做好计划、总结等工作。

第三条 管理内容

一、党员示范岗工作的开展

1.基本内容。党员示范岗是发挥优秀党员的榜样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建功、服务生产经营的重要载体;由支部从党员中评选产生,符合标准的个人或集体均可参评,其中,参加党员示范岗评选的集体由从事同一具体岗位工作的数名党员组成。

2.设立标准。党员示范岗的总体标准为“五个强”。

(1)党性觉悟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宗旨意识强。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具备较强奉献精神,能够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联系和服务群众,受到广泛好评。

(3)工作能力强。带头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业务能力,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守正创新,能够创新性开展工作,工作质量高、工作业绩突出。

(4)纪律意识强。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廉洁规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5)道德素质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坚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社会形象好,群众评价高。

3.评选要求

(1)评选数量:党员示范岗的数量由各支部自行确定,但要注意优中选优、控制数量,充分体现先进性。

(2)评选周期:党员示范岗原则上每年评选1次,一般在一季度开展,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评选程序:党支部是党员示范岗评选的实施主体,党员示范岗设置须报公司党委同意,评选结果报公司党委备案,主要程序如下:

一是制定计划。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党员示范岗评选计划,明确设置数量、具体岗位和示范内容等具体内容。

二是报请审核。党员示范岗评选计划报公司党委审核。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审核把关后提出意见;确有需要的,也可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三是开展评选。党支部采用个人申报、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党员示范岗,由支委会会议研究,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评选结果。

四是备案审查。党员示范岗评选结果应报公司党委备案。公司党委可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也可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核把关后提出意见。

五是授予标识。党委同意备案后,授予“党员示范岗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岗位名称、党员姓名、示范内容等具体信息,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年初集中评选后,因工作需要、人员变动等原因,需调整党员示范岗岗位设置或人员的,参照以上程序实施。

4.退出机制

如发生以下情况,由党支部研究提出意见,经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后,取消其称号并收回“标识牌”。

(1)出现违法违纪违规情形的;

(2)履职不到位、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群众反映强烈的;

(4)出现其他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情形的。

二、党员责任区工作的开展

1.基本内容

党员责任区是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不同的工作岗位、个人能力和活动范围,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区域为活动范围,把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一个党员,从而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

2.主要任务

党员责任区的主要任务为“五个加强、五个引领”。

(1)加强学习教育,引领思想提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学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学习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集团新时期发展战略体系,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

(2)加强贯彻执行,引领步调一致。带领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农投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升工作执行力。

(3)加强工作落实,引领实绩提升。引导、督促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创新,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

(4)加强服务群众,引领和谐稳定。引领党员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职工生活,及时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5)加强遵纪守法,引领廉洁自律。教育、引导、监督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国有企业廉洁规定,开展经常性廉洁教育提醒,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3.设立程序

党员责任区由党支部研究提出方案,报公司党委备案后设立;确因工作需要,也可由党委直接设立,具体程序如下。

(1)制定方案: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党员责任区设置的方案,明确每个责任区覆盖范围、工作任务、负责人员、责任党员等具体内容,并由支委会会议研究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审议。

(2)报请备案:党支部应将党员责任区设置方案报公司党委备案。公司党委可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也可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核把关后提出意见。

(3)挂牌运行。在适当位置悬挂“党员责任区标识牌”,公开党员责任区的覆盖范围、工作任务、负责人员、责任党员等信息。

4.管理要求

(1)调整设置:党员责任区一经设立,原则上短期内不作调整变动;若因部门、岗位、人员等出现较大变动,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由党支部研究,报公司党委备案后,重新制作并悬挂“标识牌”。

(2)日常管理:公司党委将定期对党员责任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支部建立党员责任区工作纪实台账,推动党员责任区建设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实在平常。

(3)效果评估: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责任区工作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责任区整体工作情况、责任区负责人履职情况、责任区党员任务落实情况等;评估方式主要有责任区负责人述职、职工满意度测评、党组织综合评定等。

三、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工作的开展

1.基本内容。

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是市场机制失灵或常规制度安排难以奏效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工作有效落地、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推动改革有效实施的重要载体。

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由若干党员组成,可结合实际吸纳非党员骨干参加,可以是长期性工作团队,也可以是为完成某项任务组建的临时团队。党员突击队主要是指,围绕推进重大改革事项、重要项目建设、重点问题突破、难点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任务而组建的团队;党员服务队主要是指,围绕经营生产和改革发展工作,在自身岗位职责以外,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团队。

2.设立方式

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设立:可由各支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方案、选拔配备人员后设立;也可由党员自发提出申请,经党组织研究同意后设立。设立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由党支部审批并报公司党委备案。

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的设立,要注意发挥党员的关键作用、特殊作用,防止将有党员参与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简单套用为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

3.管理要求

加强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管理,关键是要构建目标管理、过程管控、效果评估的“工作闭环”。

(1)目标管理。每一个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都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可由党支部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加以确定,也可由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自行提出,报党支部审核后确定。

(2)过程管控。党支部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听取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建立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工作纪实台账,对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3)效果评估。党组织每年要对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主要看设定的目标任务是否完成、党员的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干部职工是否认可。评估程序和方式,由各支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第四条 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一区一岗两队”建设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根据“一区一岗两队”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相应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推进公司“一区一岗两队”建设。

2.制度机制。各支部以年度为单位,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等对本单位“一区一岗两队”建设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3.督导检查。公司党委定期对各支部“一区一岗两队”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支部党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工作质量和效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4.结果运用。公司党委将“一区一岗两队”建设情况以及有关工作中党员的表现情况,作为党内表彰、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一区一岗两队”建设为载体,努力担当作为、争当模范表率。

5.宣传工作。各支部持续关注、收集“一区一岗两队”建设的工作动态,挖掘典型人和事、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开展宣传,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报送材料。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总结提炼,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内刊、宣传栏等,积极宣传“一区一岗两队”建设成效和党建经营“九大融合”成果。



中共重庆宏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会员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