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9

宏帆实业总部支部 2019年党员考核办法

作者:宏帆集团       浏览量:9893

为促进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党员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增强总部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总部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核机构

总部支部委员会为考核组,支部书记李君林任考核组组长,总部支部各委员为考核组成员。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季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每季度25分)

1、参加党内活动(6分):必须积极参加总部支部及上级组织组织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组织生活。除出差、休假、病假等特殊情况外,不请假不参加活动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确因工作原因请假不得超过一次,否则,每超过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尽责履职(12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按KPI的得分折算。

3、自主学习(2分)。自行下载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学习强国”APP软件并登录学习,每季度累计积分达150分以上。若季度累计积分不足150分,少1-20分,扣1分;少20分以上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4、学习记录(3分)。党员参加学习活动、自学等应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季度必须有3次学习记录,每缺1次扣1分。

5、缴纳党费(2分)。党费每月缴纳一次。一次未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示范引领作用:凡确定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的党员,加3分;表现优秀、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者,视情况再加1-7分。

2、榜样作用:凡受到公司级单位表彰者,加3分;受到农投集团表彰者,加5分;受到区级政府部门表彰者,加5分;受到市级政府部门表彰者,加7分;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表彰者,加10分。

3、建言献策:对公司党建、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一条建议加2分。

4、稿件刊登:凡在公司内刊、其他媒体上刊登发表文章,一篇加1分。

5、廉洁自律:因违规违纪受到党内和行政处分者,本党员考核最终得分为零分。

6、以上加分全年累计不超过40分。

四、考核方式

考核组按本办法每季度末对党员进行考核,年末进行年度考核,每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得分之和即为该党员的考核最终得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党员考核得分100分以上者,可优先纳入党员评优评先对象。

(二)党员的考核最终得分与KPI考核相结合,KPI考核分值占95%,党支部考核分值占5%。


                                 总部支部

                                 2019年2月18日